北方创业10送3
北方创业(60096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采用送股方式向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非流通股股东总共支付1500万股公司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遵照有关规定的相关法定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机集团)还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包头浩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特别承诺:经一机集团与浩瀚科技协商,浩瀚科技同意将参加股权分置改革前的91.23万股非流通股支付完应支付的对价后的剩余部分741243股股份代一机集团支付给流通股东,作为一机集团应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一部分以保证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不低于社会法人股。
宝硕股份10送2.9
宝硕股份(600155)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2.9股股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共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4800000股股票。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新黄浦10送2.5
新黄浦(60063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直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可获得2.5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支付共计42538043股股份的对价总额。公司公募法人股不参与对价安排,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同意按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
利嘉股份10送2.5
利嘉股份(600696)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安排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5股,非流通股股东共安排29136933股。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控股股东豪盛(香港)有限公司特别承诺如下: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有的原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如在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