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宝热电10送2.8
岁宝热电(600864)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70500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8股。
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垫付安排:哈尔滨投资集团对持有股份已全部被冻结的非流通股股东中智富投有限公司、友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岁宝集团(深圳)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应执行的对价安排1057551股先行代为垫付。
深圳恒大承诺: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此外,深圳恒大根据分别与哈投集团、哈尔滨海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深圳恒大拟分别向上述两家公司转让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对于拟出让的股份所对应的对价,深圳恒大承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如此次股份转让的过户工作尚未完成,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对价则由原持有方深圳恒大支付。如此次股份转让的过户工作已经完成,转让股份对应的对价分别由哈投集团和海格科技承担。
阿城市热电厂承诺:持有的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航天长峰折合10送1.82
航天长峰(600855)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2.5股,其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为26772750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该部分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支付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以实施转增后、支付对价之前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1.82股的股票对价。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公司控股股东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长峰集团所持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长峰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长峰集团在可以挂牌出售所持股份的前24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7.5元时,才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2、长峰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垫付安排:若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或明确要求取得转增的股份,则长峰集团承诺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按比例承担的对价安排。若现暂未联系到或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12个月限售期满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确表示反对本次改革方案或明确要求取得转增的股份,则长峰集团承诺将该部分股东按比例已承担的对价安排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