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市资讯 > 正文
第26批股改公司方案大扫描
2006年03月27日 08:24 证券日报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时代集团公司和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还作出以下特别承诺:

  1、时代集团公司将承继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时代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鉴于在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时代集团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审批及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果时代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前,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时代科技股权事宜取得国资委的批准,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上投赞成票。

  保荐意见:根据时代科技股票截至2006年3月6日前的3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3.56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价(3.06元)作为估计值,则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需要向每股流通股支付的股份数量为0.163股。定向转增股本与送股之间存在一定的数量对应关系。经测算,向流通股股东以104.2的比例定向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每10股获送2.02股。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执行的上述对价安排,高于非流通股流通权价值所对应的流通股获送股数。

  美达股份折合10送2

  美达股份(000782)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27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619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保荐意见:若采用送股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则理论上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4股。考虑到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价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维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公司与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商议,在理论对价的基础上,上浮一定的比例来执行对价安排,即实际执行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较每10股获送1.4股的理论测算值高42.86%。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在无须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将获得相当于其持有的流通股股数36.19%的股份(该等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可上市流通),其拥有的美达股份的权益将相应增加25%,方案实施后,原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从实施前的37.28%上升到44.74%。

  华夏银行10送3

  华夏银行(600015)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执行的对价安排共计36000万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三吉利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珠海振华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万年永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24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5%,在36个月内累计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0%。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首钢总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在24个月内不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在36个月内出售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30%。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金融界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