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刘洲伟(金融界网站资料图)
金融界网站8月30日讯 针对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记者提出高达3000万元索赔一事,《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刘洲伟表示:富士康这是在挑战公众的知情权。
刘洲伟说,报道是记者的职务行为,从技术上来说富士康不该起诉记者个人并冻结个人财产,富士康起诉记者个人使媒体的报道权受到威胁,这种威胁同时意味着公众的知情权会受到限制。并且刘主编还表示:富士康状告记者本身的影响已经超过了其初衷,一旦法院进行裁决,其影响将是不可预料的,但同时这一事件也在考验媒体的公信力,看记者的报道是否是在一些法律和法规下进行的。
背景资料:
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编辑发表名为“员工揭富士康血汗工厂黑幕: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文章并遭到富士康老板郭台铭谴责,在8月18日苹果公司公布调查报告称“鸿富锦并未出现强制加班状况”后,富士康公司于8月28日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向《第一财经日报》两名参与此文报道的记者和编委提出高达3000万元的索赔,并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冻结了两人的个人财产。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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