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周广泛征求意见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今日正式发布,并将于明日起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整合,包括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将同步进行、发行股票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采用“绿鞋”机制等业界关注的问题。
对在深交所中小板企业板上市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管理办法》明确,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如果在初步询价阶段参与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4亿股以上的、参与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50家,发行人不得定价并应中止发行。
按现行规定,网上申购需在网下定价及配售之后进行。《管理办法》对目前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机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制度变为,通过初步询价确定价格区间后,在机构进行累计投标的同时,公众投资者按照价格区间上限同时缴款申购。累计投标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的,差价部分款项退还网上申购的公众投资者。
这一制度安排与香港市场的公开发行流程相同,发行过程较目前程序可缩短2个工作日,对于A股、H股同发的公司实现同时确定价格、同时上市非常重要。此外,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时进行,还使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资金不能重复进行网上申购,改变目前机构资金可以在网下、网上重复使用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关注的公平性问题。
《管理办法》还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管理办法》还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发行人应当与战略投资者事先签署配售协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占本次发行股票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制等。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不少于12个月,持有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同时,为稳定大盘股上市后的股价走势,防止股价大起大落,保护投资者利益,《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引进国际上通行的“绿鞋”机制,也是授予主承销商在发行后一段时间内稳定股价的合法手段。
记者:侯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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