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管理细则出台
2006年11月28日 17:21 金融界网站

  金融界网站11月28日讯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正式发布外资银行管理细则,给予外资银行相应宽限期,细则明确外资银行初次经营人民币业务仍须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正式发布外资银行管理细则,给予外资银行相应宽限期。公告称,为配合《中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实施,银监会已签署发布《中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监会在公告中表示,为保持外资银行业务的稳定持续经营,给予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执行某些监管指标方面相应的宽限期。公告称,细则明确外资银行初次经营人民币业务仍须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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