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是非缠倒龚家龙
2006年12月26日 08:33 证券时报

  尤旭东   

  据媒体报道,12月21日下午,“中国最大的民营石油大亨”龚家龙因涉嫌经济犯罪,在天发集团大本营湖北省荆州市红苑宾馆“被省公安厅来人带走”,其位于天发集团的办公室随即被查封。报道称,湖北荆州市主管经济的有关领导通报了龚家龙被抓的情况,据称其涉嫌“经济犯罪”。   

  尽管这两年有关龚家龙的负面消息时有耳闻,但这一消息还是让人大吃一惊。龚家龙是笔者认识的一位企业家。上次见面距今已整整十年。当时笔者所在机构有幸成为天发集团的上市推荐人,这也成为笔者从业生涯中的“业绩”之一。记得当时跟龚见面是在笔者下榻的荆沙宾馆。现在回忆起来,龚的气质、谈吐、见解无一不让笔者敬服。   

  据公开资料,龚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通过转卖彩电冰箱等生产资料实现资本积累的。其后,龚家龙收购了两个石油液化气库,成立海南龙海石油液化气公司荆州储运站。这是龚家龙作为民营企业家正式踏进石油行业的第一步,也为他后来成为民营石油企业的带头人奠定了基础。1993年他把公司改建为湖北天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上市,天发集团与荆州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挂上钩并成功上市。殊不知,这竟成了龚后来出问题的根源。毫无疑问,龚家龙是一个会与政府打交道的人,否则,他没办法将天发挂靠当地国资委上市,但10年前埋下的伏笔,给后来的天发以及龚家龙带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天发在亦“国”亦“民”的模糊中,决策和管理上屡受政府影响,在一系列不情愿的兼并与收购中几乎被拖垮,以致后来龚家龙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粘上“国”字。   

  好企业上了市,就要扶一扶坏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劝说下,上市后龚家龙一口气把湖北的15家国企收到旗下,包括曾经著名的企业活力28。收购的代价是:国企、民企产权更加模糊,到底是政府说了算,还是企业管理者说了算,无法辨清,直接影响着天发的战略和架构,成了制约天发集团发展的痼疾。龚的悲剧或许在于,在国内他一方面努力摆脱天发集团的“国”字特征,另一方面又在后期运作中为了长联石油开始新的寻求政府和政策支持的尝试,最终导致在漩涡中越陷越深。   

  龚的悲剧,是中国式资本原罪的又一缩影。其最大特征在于,资本往往与权力形成程度不同的共谋关系、分赃关系。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孤立地考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本质上是权力介入市场的原罪问题。民营企业家固然要为其原罪承担其自身的责任,但若将其原罪仅仅归咎于民营企业家,则未免是一种浅薄或者怯懦。   

  在《圣经》里,亚当和夏娃经不住蛇的引诱吃了禁果———能够分辨善恶的“智慧果”。“智慧果”好吃,但代价却是巨大的:亚当和夏娃虽然没有马上死去,但却失却了乐园。将这一比喻套在中国民营企业家原罪问题上,还挺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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