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是“最牛钉子户”的“重庆钉子户”终于在4月2日被拔掉了。4月2日下午,在当地九龙坡区法院的主持下,“钉子户”成员吴苹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吴苹选择了异地实物安置方案,开发商将其在沙坪坝开发的一处门面房,按同样面积交付吴苹。于是,当天下午7时左右,接管“孤岛”不到两个小时的开发商即对“孤岛”进行了撤除。
这其实是意料中的事情,也是目前能够想象得出来的最好的结果。作为杨武夫妇来说,虽然没有达到最初提出的“四原”拆除条件,但在按同样面积的门面房置换的异地实物安置方案下,杨武夫妇在利益上并没有吃亏。而作为开发商来说,最后应是作出了让步的。虽然在利益上没有占到便宜,但工程总算是可以开工了。更重要的是,拆迁双方的和解保住了当地政府部门的面子。如果双方真的闹到强制拆迁的地步,那么在各路记者的关注下,在《物权法》通过的今天,重庆市充当强拆的典型,这政府部门的面子往哪里放?所以,目前双方的和解,达成“和谐拆迁”,这对双方是一种“双赢”。
“钉子”终于拔出来了,但回过头来看看“钉子”所“钉”出的“钉印”,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的一些东西是值得我们来思考来总结的。尤其是《物权法》即将实施,这些“钉印”就更值得我们来仔细抚摸。
给笔者印象最深的是江平教授。江平教授是中国民法学界的泰斗,作为一位法学专家,尤其是《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的组长,江平教授理应是主张对私人合法财产进行保护的,正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一个起草保护私人合法财产法律的教授,却在“钉子户”问题上竟然支持强制拆迁,这无疑暴露了江平教授在保护私人合法财产问题上虚伪的一面。江平认为,如果补偿合理,就应该拆迁;甚至表示,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是不涉及公共利益,但这条理由不能成立,“他说不是公共利益就不是了?!”因此,按照江平教授的这种说法,这世上又哪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地方了?只要国王用黄金铺就了一条通道(应是补偿合理了吧),那国王还不是想进谁家的住宅就进谁家的住宅了?毕竟国王进民宅可以说是体察民情,这同样涉及到公共利益问题。因此,笔者深感担心,象江平教授这样一些出尔反尔的专家们起草出来的《物权法》,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真正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呢?
给笔者印象同样深刻的,是政府对开发商的支持。民间有一种说法叫做官商勾结。当然说这话得有依据。笔者没有依据,所以笔者不能这么说。不过,透过“钉子户”所留下的“钉印”,笔者却看到了政府对开发商的大力支持。如3月26日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就“重庆钉子户”的事情首次作出表态时称,政府有能力依法、冷静、妥善地处理好这一事件,但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王鸿举还表示现在人们对“钉子户”片区拆迁的情况并不完全了解,那里以前是一片老旧城区,拆不拆,不是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老百姓的公共利益,那里的老百姓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居住、交通等条件。拆迁双方的纠纷是一种利益纠纷,作为重庆市长的王鸿举凭什么作出“绝不迁就漫天要价、毫无道理的要求”的表态,凭什么要称杨武夫妇为“钉子户”?又凭什么说“拆不拆,不是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老百姓的公共利益”?不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难道那开发商成了“活雷锋”?这不明显是政府与开发商联手打压拆迁户吗?
此外,通过“钉子户”所“钉”出的“钉印”,笔者看到“公共利益”已成了万金油,并成了某些人手上的“杀手锏”。鉴于这个问题笔者已在4月2日刊发在金融界网站上的《请慎用公共利益这把杀手锏》一文中有专门的表述,故不再在此多加赘述。
总之,透过“钉子户”所“钉”出的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钉印”,笔者深深地感到了保护私人合法财产的难度。就算是《物权法》正式实施了,各种损害私人产权的事情同样还会继续出现。不信就走着瞧。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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